房屋租赁证明

时间:2024-03-15 10:34:01
房屋租赁证明

房屋租赁证明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证明吧,证明是以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凭借确凿的证据证明某人的身份、经历或某件事情的真实情况时所使用的一种书面材料。拟起证明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证明,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租赁证明1

出租人:(下称甲方)

承租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房屋情况

1、该房屋着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承租用途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章、承租期限

3、承租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出租人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四章 租金 费用及付款方式

4、租金乙方按本合同第一章所述房屋及第七条所述期限使用上述房产,需向甲方支付租金,总计租金为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仟 ____百____拾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_)

5、付款时间及方式

1.付款方式乙方以__________为一期缴纳租金。

2.付款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所规定之起租日前缴纳首期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RMB____元)并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交款凭证。每期房租到期10日内付清下期租金。

第五章、定金

8.乙方应在签定此合同的同时付给甲方RMB______元定金。在双方交接房屋时,上述定金将转为租金。

9.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则应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即 RMB¥______以弥补乙方之损失。

10.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 ,则甲方将扣除全部定金以弥补甲方之损失。

第六章、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认真检查,修缮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使用.

12.甲方未按时(未按要求)修缮,因此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则负责赔偿.

13.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第七章、合同的补充

16.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证明2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程序

1)查询待出租房屋的产权档案情况;

2)签订租赁合同;

3)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申报登记备案;

4)现场勘查;

5)填发《房屋租赁许可证》。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1、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a、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b、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c、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d、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e、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其中,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公安派出机构核准发给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向境外单位或个人出租非外销批租地块上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市房地局或浦东新区规土局审核同意的《涉外租赁申请表》;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2、承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单位(包括"三资"企业)需租用私房作居住使用,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外地驻沪机构还需本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同意进驻本市的证明,以及区房管局、县房管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局(所))同意租赁私房的批准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境外人土须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

外国或港澳地区驻本市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租用私有房屋,除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代办租赁,属于外国领事馆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特种用房经理部代办租赁;属于外国、港澳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市房产交易所代办租赁。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

房屋租赁证明3

租房证明

同志,系我社区(村)暂住人员,目前在我辖区内租房居住,其租住房位于镇(街道)村(社区)巷(厝、幢)号。特此证明租房业主:(盖章)社区(盖章)房产权证号:

经办人:

年月日月日

注:需附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房屋租赁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登记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此处隐藏3469个字……

2、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变更时,需按合同登记(备案)的要求出具资料,到房屋租赁管理所重新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证明10

一、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1、7项需要原件。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流管站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

三、受理机关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所提供的证件是否齐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权属证明上记载的主体是否与租赁合同上的出租人一致。需要现场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重点核查该房是否为违章建筑,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租赁用途是否合法,合同签订的面积是否真实等事项。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机关在《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四、审批权限,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案件实行二级审核,首先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出租方或承租方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房屋登记备案须报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批,待审批后才能颁发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房屋租赁证明11

出 租 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

甲方将位于郑州市 的房屋(包括屋内物品,以双方另行确认的物品清单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内,乙方承租该房屋作为用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之外的其他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第四条 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及租金均为不含税价)。

2、房屋租金每月为一个结算单位,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租赁期限内第一个结算单位的租金元(大写:圆整),以后乙方应于每个结算单位开始之日前提前日一次性向甲方预交该结算单位租赁房屋租金。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房屋押金为月房屋租金;本合同到期后,乙方的租赁房屋期间的所有费用结清完毕的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 房屋装修及使用

1、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必须符合国家的消防规定;乙方装修应自行处理好相邻关系;乙方装修房屋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确保房屋装修过程中及使用期间不得损害房屋的原有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不得违法违规、违反租赁房屋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装修,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屋内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给予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予以赔偿。

第六条 房屋交付

双方商定,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将租赁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乙方即视为完成房屋交付。

第七条水电等费用承担

租赁房屋交付后所发生的水、电、气、暖、电话、宽带、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时、足额向有关部门缴纳,否则由此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等影响乙方经营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必须结清租赁房屋期间的所有费用。

第八条 合同转租及续租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给第三方,也不得将租赁房屋与他人置换使用,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添附(除对办公室的装修外)。

2、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续租通知书,询问乙方是否续签租赁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续约通知书后一周内书面回复甲方是否续租,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与乙方续签合同。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书面回复甲方的,视为乙方不同意续租,甲方有权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2、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租金时间日,本合同自动解除。

3、若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与他人置换使用、非作为使用或者从事违法活动,一经甲方发现,本合同自动解除。

4、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将所有乙方物品搬出租赁房屋,确保租赁房屋不影响甲方自行使用或再次出租,逾期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自行雇工处置,所需费用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乙方搬出租赁房屋时,除可移动的装饰物外,不得故意损坏租赁房屋中的装修物,并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补偿或赔偿。

5、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确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标准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件:屋内配套设施物品清单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房屋租赁证明12

XX,系我社区(村)暂住人员,目前在 我辖区内租房居住,其租住房位于 镇(街道) 村(社区) 巷(厝、幢) 号。

特此证明

租房业主: (盖章)

社区(盖章)

房产权证号:

经办人:

年 月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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